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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:關于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蘇人保規(guī)[2015]18號
自2014年11月1日以來,蘇州及太倉地區(qū)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,近日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,經省政府同意,從明年1月1日起,江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。其中,一類地區(qū)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630元上調到1770元,增加140元。二類地區(qū)調整到1600元,增加140元。如果按照增加140元的計算方法,本次調整最低工資,太倉最低工資或將調整為1820元。具體金額請關注本站正式公告(2015年12月21日,太倉最低工資2016年1月調整為1820元,已經蘇州人社部門確認?。?/span>。
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;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(huán)境、條件下的津貼;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規(guī)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。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,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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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倉人才網
2015-12-20


